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機構,各產業園區管委會,職業技術學院,大柳塔試驗區,石峁遺址管理處:
為切實改善市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環城南路片區實施棚戶區改造,現就該項目房屋征收作出如下決定:
一、征收范圍
濱河路以東,東興街以西,環城南路以南,駝峰路以北片區。
二、征收主體
神木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主管部門
神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
神木市房屋征收與補償事務中心。
五、簽約期限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六、征收補償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按照《神木市舊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環城南路片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詳見附件)給予被征收人補償。被征收人繳清水、電、氣等費用后,需交回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產權證明資料及鑰匙,騰空交回房屋并結清銀行欠款。
七、被征收人權利及義務
被征收人對《神木市舊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環城南路片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違反規定的,不予補償。
附件:神木市舊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環城南路片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docx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